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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开发强拆祖坟,我被挖出来林浩宇

  房产开发前,开发商向被拆迁者承诺3年后还房,可时间过了将近5年,开发商却将新修的大楼整体转让,将作酒店用途。7月24日上午,10多户被拆迁者来到该大楼,拉起横幅,向开发商讨说法。记者在对此事进行走访时了解到,这幢大楼还存在诸多问题。

  被拆迁者打着横幅讨说法 一度造成交通拥堵

  7月24日上午8点多,巴城回风巴州大道一幢在建大楼3楼临街一面,10多位市民打出横幅,横幅上写有“维我权益还我住房”的字样,这10多位市民还不断敲打着手中的盆盆钵钵,引得楼下过往行人围观,一度造成交通拥堵,公安交警也迅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。

  记者了解到,这幢名为“金凤星城”的大楼,由巴中市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,江西发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建,20多层的主体框架已经完工。据记者了解,3楼讨说法的这些市民都是这幢大楼所在地原回风小区的被拆迁者。

  被拆迁者:开发商出尔反尔 住宅变成了酒店

  “我们今天来是要讨回我们的房子。”被拆迁者户先生告诉记者,他们都是这里的被拆迁者,总共有16户人。2010年8月,巴中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原回风小区进行开发,拆除了一幢5层砖混结构住宅,并与16户被拆迁者分别签订了拆迁合同。

  “当时拆我们房子的时候,合同都是写好了就地还房,还要给我们产权。”被拆迁者张先生告诉记者,房屋拆掉后,他们一直盼着开发商能尽快建好大楼,还他们新房。可后来他们得知开发商要把原定建设的商住楼整体转让,将作为酒店宾馆使用。“开发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方案私自改了,把这里修成了商业用房。”被拆迁者张先生表示,这样一来,他们就没有新房子可住了。

  被拆迁者户先生称:“按规划,这里本来修的是住宅,规划局盖了章的,现在却修成了酒店,而且也没有经过规划局的批准。”

  据记者了解,在拆迁前,开发商向还房户们承诺,3年内商住楼建设好了就立马还房。可如今要转让出去,又承诺给大家在别处购房。对于开发商的出尔反尔,不守信用,被拆迁户们很气愤,于是采取了这样的维权行动。

  巴中市城管执法局:开发商涉嫌变更规划和造假 该公司被处400余万元罚款

  据巴中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介绍,经调查,位于巴州区回风巴州大道检察院家属院旁的“金凤星城G幢”于2013年5月动工修建,现建规模为地下2层,地上25层,主体已完工,总建筑面积28052.4平方米。

  据了解,“金凤星城G幢”项目于2007年6月5日取得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,地类用途为商用,用地面积3400平方米;2012年6月,取得了“金凤星城F、G幢”建筑设计方案;2012年10月取得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,总用地面积为5389平方米,净用地面积3875平方米;2012年11月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;2013年10月,取得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。合同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1日。

  经城管执法部门调查,“金凤星城G幢”存在诸多问题:国土部门办理的用地面积与规划部门办理的用地面积不符;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与实际开工时间不符;江西发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“金凤星城G幢”项目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;巴中市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提供的巴中市规划局加盖鲜章的规划设计方案,2014年7月9日经巴中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对和公安部门鉴定,涉嫌伪造假证;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对“金凤星城G幢”不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施工图纸施工,未履行监理职责;巴中市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超规划建设,批准建设规模:地下1层,地上24层、局部26层,总建筑面积21790.16平方米,实际修建为地下2层,地上25层(26层为花架),总建筑面积28052.4平方米,超规划建设面积为6262.24平方米。

  对此,城管执法部门对该项目作出处罚决定:没收违法收入1226978元,处工程造价10%的罚款,即2937350元。“连罚款和没收款,总共达4164329元,目前交了100余万元。”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二大队工作人员说,此次购房户所反映的问题,系与F幢的房屋还房有关,因不满住改商,加之F幢尚处于停工阶段,而拉横幅讨说法。

  目前,针对此事,市、区相关部门正在协调处理中。将继续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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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购房提示

  在购房前,购房者要确定房屋所在项目是否取得了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及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如未取得上述四证,开发企业所进行的房屋认购、预售、排号、发放VIP卡促销活动都不具备法律效力。

  在此,提醒广大购房户,切勿购买未取得《商品房许可证》的房屋。同时,希望广大群众对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非法从事商品房预售的开发商,向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。举报电话:0827-526239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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